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2   来源: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冀工信高新函〔2025〕167号)要求,沧州市科学技术局启动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高新技术企业是反映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批次
    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继续采取常年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本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第一批评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其余批次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另行安排。
    二、组织分工
    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审核纸质材料、出具推荐函、组织上报等相关工作。要特别注意今年到期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问题,主动对接,积极组织,以确保复审企业申报全覆盖。
    三、企业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1.申报方式。申报企业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材料。其中电子版材料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注册申报;纸质版材料按照通知申报材料内容要求逐项打印、装订成册,交由县科技局审核留存备查。网上提交时,受理机构选择“沧州市科技局”,申报书封皮认定机构选择“河北省认定管理机构”。
    2.申报纸件材料装订。纸件材料按照省通知附件1“申报材料内容要求”顺序打印,左侧胶装,装订材料的封面、骑缝、营业执照、承诺书等需加盖企业公章。
    3.其他证明材料。
    (1)《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表》(附件2),加盖企业公章、科技服务机构(如有)公章;
    (2)县(市、区)科技局推荐函(附件3),县(市、区)科技局盖章;
    (3)现场考察表(附件4),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材料报送
    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信息表、推荐函、现场考察表,各一式一份。
    各县(市、区)科技局,将辖区内申报企业的信息表、推荐函和现场考察表的盖章扫描件收齐后于5月26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zgaoqi@163.com。
    联 系 人: 李玉昆
    联系电话: 2129115
    邮    箱: czgaoqi@163.com

    附件:1. 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冀工信高新函〔2025〕167号)

        2. 附件2.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表

        3.附件3县(市、区)科技局推荐函
        4. 附件4现场考察情况表
        5. 附件5.各县市区科技局联系人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