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沧州市“人才飞地”暂行管理办法》(沧科字〔2023〕24号)的要求,经对2023年度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天津应天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期满评价,经专家评审,拟评定为合格。
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2日至9日,共五个工作日。如对绩效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方式向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反映。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42号市科技局
监督电话:机关纪委 2129111
联系电话: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2129117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