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科技局责任清单 | ||||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 ||||
部门名称:沧州市科技局(盖章)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处室 | 备注 |
1 | 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沧州市科技发展和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 拟订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发展规划科 | |
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 外国专家管理科 | |||
2 | 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合理布局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区域创新发展。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拟订科学普及和传播规划、政策。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 牵头组织拟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 发展规划科 | |
负责推进创新型城市(县、镇)创建工作。 | 发展规划科 | |||
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示范、试点工作。 | 高新技术发展科 | |||
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推荐、申报工作。 | 高新技术发展科 | |||
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 高新技术发展科 | |||
负责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培育、申报和管理工作。 | 农村科技科 | |||
负责科技军民融合工作。 |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 |||
制定科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普统计工作。 | 农村科技科 | |||
负责沧州市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 办公室 | |||
指导市级科研机构和民办非企业研究机构工作。 |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 |||
3 | 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并监督实施。 | 负责市级科技计划管理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 发展规划科 | |
负责国家、省科技项目的推荐申报和管理。 | 发展规划科 | |||
牵头市级专项资金的预算、分配和监督管理工作。 | 发展规划科 | |||
负责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管理工作。 | 发展规划科 | |||
负责全市科技指标、科技统计工作。 | 发展规划科 | |||
负责拟订全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 发展规划科 | |||
负责火炬统计工作。 | 高新技术发展科 | |||
负责全市科技成果转化、统计分析工作。 |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 |||
4 | 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科研条件保障、科技研发平台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拟定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负责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推荐和市级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协调和监督。 | 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相关管理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 | 发展规划科 | |
负责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推荐、认定管理工作。 | 发展规划科 | |||
负责省、市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与管理工作。 | 发展规划科 | |||
5 | 编制市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科学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 牵头市级年度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的制定。 | 发展规划科 | |
负责国家、省、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推荐、申报和实施管理工作。 |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 |||
6 | 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 拟订全市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 | 高新技术发展科 | |
组织实施省、市关于人口、资源环境、节能减排、减灾、医药、卫生、环保、安全等领域研究发展计划。 | 高新技术发展科 | |||
负责科技与文化发展融合相关工作。 | 高新技术发展科 | |||
拟订全市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组织推荐国家、省农业科技项目。 | 农村科技科 | |||
编制软科学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 | 农村科技科 | |||
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园区相关管理工作。 | 高新技术发展科 | |||
负责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报备和指导工作。 | 高新技术发展科 | |||
负责全市农业科技园区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 农村科技科 | |||
7 | 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发展。 | 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负责技术市场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 |
推进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工作。 |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 |||
负责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的拟订和宏观管理工作。 | 高新技术发展科 | |||
负责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管理工作。 |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 |||
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相关管理工作。 | 高新技术发展科 | |||
负责全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农村科技科 | |||
负责星创天地的培育、申报和管理工作。 | 农村科技科 | |||
8 | 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保密工作。 | 负责科技评估评价、监督工作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 |
负责科技保密工作。 |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 |||
负责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审核。 |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 |||
9 | 拟订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协同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交流,促进产学研结合,指导相关部门和市县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 拟订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推动科技外事、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 |
组织在国(境)外和省内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负责与外国官方机构及其他组织建立人才交流与合作关系,指导引智工作站建设。承办出国(境)培训工作,制定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 |||
协调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 |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 |||
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对接,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 |||
10 | 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沧州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 拟定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项目。组织在国(境)外和省内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负责与外国官方机构及其他组织建立人才交流与合作关系,指导引智工作站建设。承办出国(境)培训工作,制定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按照有关分类规定管理、审核、发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证。 | 外国专家管理科 | |
11 |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 负责院士工作站的申报、管理及科技人才工作。 |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 |
12 | 负责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和燕赵友谊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 负责科学技术奖励工作。 |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 |
组织推荐“燕赵友谊奖”相关工作。 | 外国专家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