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业务流程表 | |
步骤 | 材料 |
1.申报 | 企业对照《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在“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认定管理系统”注册申报。申报企业在网站上向所在地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认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认定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并须专项列出研究开发费用和由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产生的收入,提供科技成果证明、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新产品鉴定等材料。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推荐到沧州市科技局。 |
2.推荐认定 | 沧州市科技局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填报的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给予推荐认定。 |
3.备案 | 沧州市科技局推荐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其有关信息纳入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作为备案。 |
4.监督检查 |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对沧州市科技局开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