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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发布日期:2023-09-29   来源:

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流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

(一)企业注册登记

1.企业申请注册。

企业在评价工作系统上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在线填报《企业注册登记表》,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注册登记承诺书》,并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上传,注册信息中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与营业执照一致,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手机及电子邮箱应确保本人正常使用。

2.注册信息核对。

评价工作机构对《企业注册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文档进行形式审查,结果以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可补正后再次提交。

(二)企业自主评价

1.信息填报。

注册成功的企业可进入评价工作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及上传相关证明文件。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保密信息。

2.企业自评。

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首页原件。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形式审查

沧州市科技局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一致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将企业名单函报省级科技管理部门

(四)名单公示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对信息审核通过的《信息表》进行汇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汇总拟入库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服务平台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入库公告

公示无异议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包括为18位数字或字母(4位年份+6位行政区划代码+1位成立年份标识+1位直接确认标识+6位系统顺序号)。公众可通过评价工作系统查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公示有异议的,交由沧州市科技局进行核实处理。

(六)年度更新

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实行年度动态管理,登记编号当年有效。企业应按年度进行信息更新,从而取得新年度登记编号。入库企业应在次年规定截止时间之前,通过评价工作系统主动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取得新年度入库登记编号。